365体育投注-【唯一授权网站】@

图片

您的位置: 首页 >区政府>机构职能>政府部门>区民政局>详细内容

内设机构

来源:365体育投注: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11-10 10:45 【字体:

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区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综合调研、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来信来访、安全保密、综合治理、优化经济环境、维护稳定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接待工作;负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出组织实施意见;对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本部门重大规范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审核或审批和送达;组织协调行政许可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日常管理;负责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实施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有关工作。

负 责 人:杨 丽

办公电话:0736-7207473

 

人事股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民政行业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及机关纪检监察工作。

负 责 人:唐 利

办公电话:0736-2515906

 

规划财务股

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项目规划、申报、管理有关工作;拟定全区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并监督检查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管理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监督检查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负责全区民政事业资金审计和民政统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内部审计等工作;指导和监管直属单位财务工作。

负责人:杨 伟

办公电话:0736-7769936

 

社会组织管理股

拟订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和评估考核、等级评定办法;根据考核评定结果,编制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清单和相关承担政府职能转移的社会组织目录;承担管理权限范围内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年检等有关工作,做好区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以及区民政主管的社会组织和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指导、协调全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区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日常工作。

负 责 人:胡刚毅

办公电话:0736-2557010

 

社会救助与社会工作股

拟订城乡特困对象供养办法,参与拟定与生活保障有关的教育、司法救助和就业救援等相关管理办法;负责拟订全区社会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方面的工作规划、办法和工作规范;指导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供养和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承办全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专项资金分配,参与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供养对象等专项救助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临时救助政策,拟订全区临时救助工作规划、办法和工作规范;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全区临时救助工作;承办全区临时救助专项资金分配工作,参与临时救助等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推进全区社会工作人才和队伍建设,贯彻监督执行上级关于社会工作发展的决议、要求,指导、组织、规划全区社会工作;贯彻执行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组织和指导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指导开展慈善和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推进志愿者组织党组织的建设;负责全区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考核、评估、处罚等事宜;负责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活动;负责与国内外友好团体、人士和基金组织开展交流合作;指导区志愿服务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负 责 人:陈学博

办公电话:0736-7288676

 

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股

指导实施乡镇(街道)基层政权建设、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政策,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乡镇(街道)基层政权建设、村(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社区)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建设;指导村(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工作人员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呈报工作;指导本区域勘界工作和界线争议调处工作;承办与相邻区县市勘界工作和边界争议调处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地名管理工作;承办规定权限内地名命名、更名及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区域内的行政区划地图的审定;监督检查标准化地名的使用、管理工作。

负 责 人:卜宏学

办公电话:0736-7769067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

贯彻落实老年事业发展政策,协同相关部门出台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措施和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社区养老服务及民办养老机构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养老事业,促进养老工作由重点保障向普惠保障的全面发展;贯彻执行国家的婚姻登记政策,拟订相关制度、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生活无着落人员、临时生活无着人员,流动人口救助管理和农村“三留”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婚姻登记机构救助服务机构的管理;协助市民政局开展城区殡葬事务管理,协调处理殡葬改革和管理中的有关问题;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儿童保护工作,促进儿童保护工作由重点保障向普惠保障的全面发展。

负 责 人:董 奇

办公电话:0736-776992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