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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提示

公安部回应“驾照销分新规”: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新增网上处理渠道

来源:常德发布 发布时间:2018-02-26 10:10 【字体:

  2月24日,一则“2018驾驶证销分新规来了”的消息在网上发布后,引发广泛关注。文章称从今年3月1日起,通过自助渠道处理,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必须先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并且只能处理绑定之后产生的交通违法。换句话说,从3月1日起,帮他人通过自助渠道处理电子曝光记分,必须提前面签绑定,而且绑定还有数量限制。这个消息是真的吗?

  对此,公安部回应称,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新增网上处理渠道。2月24日晚,《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发布消息,为更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6年全国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应用以来,先后面向社会推出了考试预约、选号、交通违法处理等10大类130余项在线服务。目前,累计注册用户数量已达1.6亿,累计提供各类服务5.93亿次。

  此次平台完善后,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新增这一功能后,驾驶人既可以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也可以通过“交管12123”足不出户自助处理,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查询和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提供了方便,减少了群众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排队等候的时间和出行成本。

  同时,通过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还可有效遏制“黄牛”通过买分卖分非法牟利。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要求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积极做好便民措施宣传工作,公开办事流程,提供规范、准确、易懂的解读服务。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将进一步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不断完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同时也提醒广大驾驶人遵纪守法、安全文明出行,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办理实名绑定有两种途径,请注意:不同实名注册途径,可绑定的车数是不一样的。所以,请仔细看好以下内容:


  一、“交管12123”手机App


  1、只允许申请绑定本人名下车辆和1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

  2、绑定的必须是个人名下机动车,且必须是小型汽车或小型新能源汽车

  3、绑定机动车的车主必须是“交管12123”手机APP或者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上的已注册用户

  4、绑定后可以办理对应车辆的电子警察违法记录




  二、通过交警处罚窗口办理

  1、申请绑定业务的驾驶人需先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警支队车管所人工窗口进行实名注册

  2、可绑定非本人名下机动车1—3辆

  3、历史累计绑定不得超过5台车辆(包括已在“交管12123”手机APP上绑定的)

  4、同一机动车只允许最多被3个用户同时绑定


  只有通过以下途径实名绑定后,才可以在自助渠道处理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

  1、“交管12123”手机App

  第一步:下载APP进行个人用户注册。


  第二步:在首页选择“机动车”进入绑定车辆页面,选择“非本人机动车”,按照提示提交相应的资料信息:

  第三步:审核

  审核通过的,系统自动将审核结果通过短信、交管12123手机 App告知申请用户;

  对审核不通过的,且原因为提交虚假资料的,用户会被加入黑名单,不允许再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办理申请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业务。

  2、通过交警处罚窗口

  绑定非本人机动车需准备资料:

  申请人带需携带

  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车辆所有人需携带

  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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