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办事指南】村民委员会设立、撤销、更名和区划变更许可办理指南
许可(审批)事项 | 村民委员会设立、撤销、更名和区划变更许可 | ||
办理机构 | 基政股 | 办理地址 | 区民政局 四楼 |
联系电话 | 7769067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办事时限 | 60个工作日 | 许可(审批)对象 | 提出设立、撤销、更名和区划变更申请的村民委员会 |
许可(审批)数量 | 无数量限制 | 监督电话 | 7207473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
许可(审批)条件 |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更名和区划变更必须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村民生产生活的需要 | ||
申报材料 | 1、村民会议关于村民委员会设立、撤销、更名、区划变更的决议; 2、村民代表的签名; 3、村民委员会对乡政府的报告; 4、乡政府对区政府的报告; 5、变更区划的示意图。 | ||
许可(审批)程序 | 1、受理;2、审查;3、决定;4告知与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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