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武政行复字〔2022〕015号)
武政行复字〔2022〕015号
申请人:晏启红 性别:女 出生年月1981.06
住所 常德市鼎城区谢家铺镇金陵桥村6组
被申请人: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
住所 常德市365体育投注:新河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戴志刚 职务 局长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2022年4月21日作出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常德市365体育投注: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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