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武政行复字〔2022〕041号)
武政行复字〔2022〕041号
申请人:肖斌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83.3
住所:常德市康桥蓝湾小区
被申请人:常德市365体育投注: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住所 常德市365体育投注:城门口路61号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张波 职务:局长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不服,于2022年10月19日向本机关提出了口头的行政复议申请。因复议请求、被申请人等不明确,本机关于10月21日作出《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与申请人联系后采用邮寄送达,10月24日寄出,10月25日申请人签收。后于10月31日收到申请人递交的补正材料,经审查,本机关认为:申请人在“常德论坛”、“问政湖南”等网站上的反映留言未明确指向被申请人,回复人也并非被申请人。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无法证明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而被申请人未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常德市365体育投注: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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