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武政行复字〔2023〕020号)
申请人:覃小胜,男,汉族,1972年4月8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30703************,住365体育投注:白马湖育才西路3号3栋1单元附7号。
被申请人: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住所地常德市365体育投注:青年路238号。
法定代表人:万鲲 ,职务:大队长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作出的2023年5月2日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处理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常德市365体育投注: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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