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记录(常武自资罚字〔2023〕2号)
案件名称及编号:常德市海绵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常武自资罚字〔2023〕2号
当事人:常德市海绵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内容:2023年8月30日,常德市365体育投注:自然资源局依法对常德市海绵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常武自资罚字〔2023〕2号),作出以下处罚:一、没收常德市海绵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非法占用的农用地上新建的402.88平方米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其中水泵房55.65平方米、沥青道路265.07平方米、挡土墙82.16平方米);二.对常德市海绵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129144元(耕地366.93平方米×300元/平方米=110079元,非耕地190.65平方米×100元/平方米=19065元);三、责令常德市海绵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十五日内将非法占用的557.58平方米的土地退还给常德市365体育投注:芷兰街道腰路铺社区。
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记录:1、2023年9月28日,常德市海绵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由365体育投注:财政局予以没收;2、2023年9月8日,常德市海绵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将罚款人民币129144.00元已缴入财政专户;3、常德市海绵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占用的土地已于2023年9月5日退还给365体育投注:芷兰街道腰路铺社区管理。
常德市365体育投注: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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