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武政行复字〔2023〕62号)
申请人:胡琨,女,汉族,1988年07月27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30702************,住常德市365体育投注:沅安路。
被申请人: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住所湖南省常德市365体育投注:新河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戴志刚,职务:局长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于2023年10月11日作出的《不予处罚决定书》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常德市365体育投注: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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